残疾人退税案例(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同意退还增值税 978,654.94 元
2023-12-2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 978,654.94 元。该政策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倍限额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的真实案例。
2023-12-2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 978,654.94 元。该政策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