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案例(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同意退还增值税 36,400.00 元
2023-01-1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6,4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增值税的真实案例。
2023-01-1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6,4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4-16,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6,4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9-11,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7,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25,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7,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08-19,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常平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7,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4-0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8,794.91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6-2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9,0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3-20,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9,0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6-29,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9,3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7-29,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40,2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08-1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40,7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10,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三乡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42,800.00 元。凭证已作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