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案例(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同意退还增值税 84,500.00 元
2026-01-0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84,5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增值税的真实案例。
2026-01-0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84,5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1-1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98,504.21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5-31,深圳税务部门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0,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4-07,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2,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6-20,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5,2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4-1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6,617.97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6-08,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7,9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深圳税务部门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7,900.00 元。凭证已作脱敏处理。
2025-07-2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09,563.32 元。凭证已作脱敏处理。
2026-07-30,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10,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深圳税务部门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13,949.39 元。凭证已作脱敏处理。
2022-09-15,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15,0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