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案例(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同意退还增值税 131,950.00 元
2026-05-0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31,9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增值税的真实案例。
2026-05-0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31,9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2-20,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36,5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3-2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37,8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0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五桂山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39,500.00 元。凭证已作脱敏处理。
2023-04-06,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42,1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0-20,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43,6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08-25,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49,5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1-18,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58,148.75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0-09,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63,6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2-21,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66,044.22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25,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道滘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66,4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1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凤岗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166,4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