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案例(东莞市):东莞市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同意退还增值税 202,150.00 元
2023-06-15,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02,1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6-15,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02,1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0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麻涌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04,1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3-06,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13,2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6-26,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37,2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3-02,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87,3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6-06-09,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93,8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4-0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295,1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0-08,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道滘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02,25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6-01,深圳税务部门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06,8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3-01-28,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62,924.78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08-08,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380,900.00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
2022-11-2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退还某公司所属期增值税合计 665,674.71 元。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退税账号在凭证上均已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