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的补贴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新引进人才入户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等,补贴详情见正文。
参与条件:
1.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以个人身份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
3.3.以灵活就业类型在我市登记就业就业内容属于补贴范围内
4.补贴标准:每月按本人实际缴费额的2/3且不超过600元的标准自愿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 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入口:点此进入

新引进人才入户补贴

参与条件:
1.高校毕业生
2.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我市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获得相应标准的补贴
3.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时间: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申领方式:
访问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选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进行申请操作。
参与条件:
1.本市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
2.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3.本市的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在校大学生除外)
4.申请补贴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本市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向登记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
参与条件:
1.本市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场地用于经营。
2.在其本市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1.入驻主办载体: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2.在认定载体内:第一年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月700元的租金补贴。
3.在主办载体及认定载体外:每月最高500元(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4.特殊群体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在2、3点基础上补贴标准提高30%。
受理地址: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
参与条件:
1、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初创企业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就 业,并按规定为吸纳就业人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 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招用4人以上(含4人)的每净增1人给予3000元补贴;
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入口: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参与条件:
1.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
2.创业项目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且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
补贴标准:
每个获奖项目可获得5万元至50万元的资助
受理地址: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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