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础性的岗位与社保补贴之上,深圳市为进一步激励用人单位深度融入残疾人事业,构建更具包容性的职场环境,还设立了“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和“用人单位无障碍环境改造资助”两项进阶支持政策。前者是对超越法定安置比例企业的嘉奖,后者则是对企业为残疾人创造便利工作条件的直接支持。这两项政策共同构成了深圳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的“第二梯队”,彰显了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度与智慧。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深圳市在此基础上,设立了超比例奖励机制。
奖励对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
奖励条件:
1.超比例部分的残疾人职工须为本市户籍,并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2.与超比例部分的残疾人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依法为其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
4.残疾人职工实际在岗。
奖励标准:对超出1.5%比例的部分,按照 每人每年1万元 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例如,某企业有100名员工,法定需安排1.5人,若实际安排了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则超比例3.5人,可获得3.5万元的年度奖励。
申请与拨付:该奖励通常按年度集中申报,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同样 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的对公银行账户。
许多工作岗位或办公场所需要进行适当的物理或信息无障碍改造,才能让残疾人职工顺畅工作。为此,深圳设立了专项资助。
资助对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新招用或已招用本市户籍残疾人,并计划或已对其工作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的用人单位。
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物理环境改造:如出入口坡化、加装扶手、无障碍卫生间改造、调整办公桌椅高度等。
信息交流无障碍:如为视力残疾人配备读屏软件、为听力残疾人配备闪光门铃或文字呼叫系统、提供大字版或电子版文件等。
专用设备购置:为特定岗位残疾人购置必需的、非通用型的辅助器具或设备。
资助标准与方式:采取“先改造、后资助”的方式。用人单位需先行垫资完成改造项目,然后凭有效票据申请资助。资助金额为 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0%-80%),设有年度最高限额(例如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比例和限额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申请流程:
1.事前备案:在进行大规模改造前,可向区残联咨询并备案改造方案,以确保项目符合资助要求。
2.项目实施: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改造施工或设备采购。
3.事后申请:改造完成后,通过指定线上平台提交资助申请,附上改造前后照片、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4.审核与拨付: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资助资金 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这三项政策——基础补贴、超比例奖励、无障碍资助——环环相扣,形成了从“鼓励招用”到“激励多招”再到“优化环境”的完整闭环。它们不仅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综合成本,更重要的是,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深圳致力于打造一个对残疾人友好、对企业负责的就业生态系统。企业积极响应,不仅能获得经济上的实惠,更能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团队凝聚力,收获宝贵的社会声誉。
深圳在残疾人就业支持上的探索,体现了从“输血”到“造血”、从“保障”到“赋能”的理念升级。我们呼吁更多有远见的用人单位,善用这些政策工具,主动拥抱多元化人才,共同书写深圳这座爱心之城、创新之城更加温暖、包容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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